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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2022年09月21日來源:湖南大學

湖南大學辦學歷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與“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及國家“世界一流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一、招生計劃

2023年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95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200名(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二、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基礎理論和系統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類型

按其學位類型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生(按定向就業協議就業)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生(由研究生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生只招收在職或定向就業碩士生,錄取方式為定向就業。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大學本科畢業證)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者,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輔修過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了425分以上;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

5.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確認前向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若通過復試被擬錄取,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考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中“檢察理論與實務”研究方向的人員,除符合上述第1、2各項要求外,還要求有2年以上從事檢察工作的經驗。

4.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

2023年擬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1975名,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00名,詳見《湖南大學2023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辦法》。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請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www.dede3939.com,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與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及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必須在網報結束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報考我校的未畢業自考生,必須在網報時在網報信息的備用信息1中填寫考生本人的考籍號。選擇湖南省考點的未畢業自考生進行網上確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本人考籍證。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必須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將滿足報名條件(詳見四、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網上確認。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預計招生50人。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前至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族教育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將簽字蓋章的《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預計招生20人。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將本人《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網上確認:按照各報考點規定完成。

(三)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七、考試資格

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

八、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九、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并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準考證》;

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十、復試

(一)學校自主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培養單位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時間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二)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三)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與學籍。

十二、體檢

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藝術、法律(非法學)、工程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和文物與博物館專業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其余專業類型基本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

十四、學費與獎助

(一)學費標準:研究生學費標準以文件《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為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二)研究生獎助

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等,設置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提供給研究生,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

十五、其他事項

(一)《湖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為考試招生人數,不含推免生人數。考試招生人數將會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實際錄取的推免生人數而有所變動(增加或減少)。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住宿實行自愿申請制,學校根據現有的宿舍資源,在一定范圍內提供房源給新生選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且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考研輔導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情況,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人員須全程予以回避。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

(五)若2023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眾號(微信號hnu_gra_edu_cn),請考生密切關注。

十六、聯系方式

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樓D棟412室

聯系電話:0731-88822856

電子郵箱:yzb@hnu.edu.cn

各院系聯系方式詳見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首頁《學院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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